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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当中,社会公正至关重要。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。社会公正既是现代社会基本制度安排和设计的主要依据,也是社会各个群体之间赖以进行良性互动的基本规则。只有基于社会公正,社会方能实现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。
改革开放初期,我国提出“效率优先,兼顾公平”的收入分配指导方针,旨在增加国民财富总量和国家经济实力,效率成为第一位的问题。但是,效率提高、国家经济实力增强的同时,社会公平问题也凸现出来,贫富差距、城乡差距、区域差距过大,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,社会资源分配不公,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。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已达到0.47,已经超过国际警戒线,在亚洲仅次于菲律宾,并超过了所有的欧洲国家。根据经济学的解释,基尼系数指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不平均分配的百分比,数值越大,说明收入分配越不公平。社会公平问题成为我国目前应突出解决的问题。胡锦涛同志强调,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,必须把社会公平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。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》明确指出,要“更加注重社会公平,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”。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比较落后的情况下,提出“效率优先,兼顾公平”的提法是适时的,但是在当前,“公平”不能再处于“兼顾”的地位,而是要使效率、公平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。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,我国经济总量、国家综合经济实力大大增强,已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和能力,逐步解决多年来累积形成的贫富差距。目前,我国社会结构已经逐渐形成占有财富、权力和知识为特征的强势群体和以贫困农民、城市农民工、城市失业者与下岗人员等为主的弱势群体。弱势群体的利益如果继续得不到充分重视,将会引发这个群体对社会的强烈不满情绪。正如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所说的,如果从工作和进步中所取得的成就和利益,没有公平地让全体人民分享,我们就不会得到他们全心全意的合作和参与。实现社会和谐,是人类孜孜以求的共同理想。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和目标的提出,很大程度就是为解决社会公正的问题,通过突出保证公正价值标准,追求社会公正,才能推动社会进步和繁荣,保证社会和谐、稳定和安全。
如何实现社会公正,将利益分配导入公正、有序、规范的轨道,已成为全社会根本性的现实课题。要解决这个根本性的现实课题,首先必须深化体制改革,加速市场化进程,完善市场经济制度;必须建立公正的市场竞争规则和秩序,充分体现市场经济按贡献、按能力分配的原则;必须加强政治文明建设,对政府权力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;必须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,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和发展权。只有这样,才能把经济活动起点公正、过程公正和分配结果的公正有机结合起来,才能保证市场经济高效而有序的发展,才能构建一个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和谐社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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